3月4日,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保证诉讼活动依法进行,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市法院、市看守所对接,安装“云庭审”软件,通过控、辩、审三方云端“面对面”庭审模式,办理了一起二审上诉案件。
在开庭前,为保证庭审顺利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上诉人诉讼权利,市检察院技术人员及时下载网上庭审客户端,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出庭检察员与市法院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对网上庭审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预判,制定了预案和应对措施。
上午9时40分,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云庭审”模式,正式开庭审理李某某、朱某某涉嫌抢劫罪二审上诉一案。三名法官在市法院,两名检察员在市检察院,两名上诉人在市看守所,四名辩护人在各自工作场所,三方虽身处七地,但通过网络实现了语音同步、画面同步,确保了无障碍“隔空对话”。
庭审活动按照法定程序顺利开展,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充分有序地发表了各自意见。审判长、书记员、出庭检察员、上诉人及辩护人通过扫描系统生成的二维码,分别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后,此次庭审顺利结束。经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本案将择期宣判。此次“云庭审”高效、便捷,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手抓”,一方面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全力抓好办案工作。以此为开端,全院检察干警近期将充分运用“云庭审”模式办理案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图:周 诠、文:李政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