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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葫芦岛市检察院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1-06-29

为把党中央的关怀及时传递给每一名老党员,让他们在建党百年之际真切感受崇高的政治荣光,6月29日,葫芦岛市检察院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市检察院共有张庆荣、王德昌、张景才、吴玉平、张兴凌、吴玉才、许中华、张树海、李希林、李济德、阮华盛等11名老党员获颁纪念章,虽然他们历经岁月的身姿不再挺拔,但在纪念章前正气却依然浩气长存。祝愿他们如这枚纪念章所寓意的那样,勇攀高峰、永葆青春。他们是共产党员的楷模,更是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的榜样。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央组织部颁发给党龄达到50周年且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于2021年首次颁发。纪念章的颁发,见证着老党员的无悔初心。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党员为党和国家的发展事业燃烧光热,将忠诚融入血液,以生命践行初心,释放无尽力量。在奋斗的征程中,他们永远“在状态”,他们身上所折射出的精神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了标杆。在党50年并不是终点,老党员的奋斗“永远在路上”,他们以“永远在路上”的奋斗姿态展现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采,他们的“光荣”是引领前行的“塔台灯”,我们当从中领悟其博大深厚的精神内涵,不负韶华勇担当,擦亮人生的底色。

全体检察人员将以老党员为标杆和榜样,向他们学习,传承好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励我们不辱使命、接续奋斗、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