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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扩大)学习会议

   2022-01-12

1月12日上午,葫芦岛市检察院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规定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扩大)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主持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二级调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以集体领学方式学习了《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以及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并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和副检察长赵洪梅对市“两会”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

 

   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强调,一是始终为民履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强化使命担当,将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护航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中彰显检察担当。二是要始终忠诚履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建检。坚持不懈把学习党史和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以统揽和指导检察工作,不断筑牢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要始终依法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营商环境提升年”主题。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