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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

   2022-03-16

为促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10个乡镇分别设立流动检察官工作站。

南票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司法局及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借助人民调解组织力量,依托乡镇司法部门办公场所开展工作。该院10名检察官作为流动工作站联络员,负责与各乡镇沟通联络,实地解决涉法涉诉涉检问题,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方便群众诉求,采取机动、精准、灵活等方式,拓展、延伸、细化、下沉检察服务触角,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温度和检察情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作用,加强“红黄蓝”支部品牌建设。即紧紧围绕在以中国红为代表的党周围,以检察蓝代表检察干警,将黄色代表的司法公正之光带给人民群众。

坚持立足检察业务原则。立足办案监督职能,按乡镇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工作站工作情况。对于联络员难以解决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项会议,逐个制定方案,综合施策解决。

坚持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原则。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每月主题,联络员每月深入乡村联系点不少于1次。在突出当月主题的同时,结合所在乡镇自身实际开展工作。精准参与乡村治理,主动服务乡村发展,促进改善乡村环境,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和谐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幸福乡村建设、文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