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防止病毒传播蔓延,减少人与人之间的接触,葫芦岛市部分县区实行重点管控。近日,建昌县公安局一案件临近届满提起公诉期限,须尽快移送至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由于目前建昌县属于疫情管控重点区域,如何安全、迅速地完成案卷移送工作成为摆在案管部门面前的问题。
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市检察院案管部门提前和公安机关了解卷宗数量及赃证物情况,商定送卷时间。4月6日中午,案件管理部门在充分做好防护措施后,特派两名具有防疫经验的干警着防护服接收案件卷宗和相关证物。两名干警对卷宗及证物逐一反复消毒,之后放入专门消毒柜再次进行消杀,待确保卷宗和证物安全性后再移交给业务部门。
案件受理、流转是检察机关办案的枢纽环节。疫情期间,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法院两机关以及市院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内外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案件前期联络、材料流转等工作,确保案件管理工作不拖延、不脱节、不停摆。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将继续扛起责任,坚守岗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一如既往地为社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