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检护民生】以案释法丨“笑气”不好笑

   2024-04-18

2023年10月,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例非法经营“笑气”的刑事案件。经审查,2021年8月份至2023年7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郑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笑气”进行分装,通过朋友圈发布售卖“笑气”信息并在葫芦岛市内向多人出售。经第三方审计、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郑某向39人销售“笑气”,销售金额达二十万余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笑气”价值28857元,气罐中检出一氧化二氮成分。2023年年底,该院以被告人李某、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建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建昌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郑某犯非法经营罪,均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不同程度刑罚。两被告人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件虽办结,但是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中不少年轻人甚至不乏未成年人被误导,成为了购买笑气的“主力军”。为有效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笑气”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治安稳定,近日,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进街头巷尾、大型商超等人流密集之地开展以案释法,讲解吸食“笑气”的危害及非法经营、倒卖“笑气”的法律后果,提示广大群众远离“笑气”,做到“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该案的办理,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下一步,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民生热点,聚焦重点人群,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及民生的案件,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