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古城始建于明代,是我国北方明代卫城的代表之作,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与西安古城、荆州古城和平遥古城同被列为中国迄今保留完整的四座古代城池。兴城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丰富的特色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在古城保护工作难题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办理了督促保护明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件办理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以及部分葫芦岛市人大代表、兴城市政协委员等先后到现场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古城的历史文化及风土人情,详细听取案情汇报,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各界高度评价。
一、探寻古城文化脉络之源,着力发挥公益职能
兴城检察机关走访有关单位,查找史料,了解古城文物的相关情况。据史料记载,明代名将袁崇焕驻兵于此,于明天启六年(1626年)和明天启七年(1627年)分别击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两次进攻,取得历史上著名的“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城内保存有钟鼓楼、文庙、祖氏石坊等明代遗存,2006年与兴城城墙同时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兴城城墙作为“中国明清城墙”的子项目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古城内共有13处文物被列入保护单位,其中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城墙、钟鼓楼、祖氏石坊、文庙)、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城隍庙、郜家住宅、周家住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宁远州第二小学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郜家胡同56号民居、延辉门里西胡同13号民居、延辉门里西胡同16号民居、南二街102号民居、龙虎将军碑)。
二、切入古城文明建设主线,筑牢公益履职基础
经调查,古城内存在部分文物未设置保护标志说明、未设置保护设施、部分墙体开裂等公益受损事实。发现问题后,兴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第一时间成立古城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古城保护工作方案》,对古城保护针对的重点问题及工作安排作详细计划,并针对古城内现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确保古城内文物上不再悬挂宣传横幅、商业步行街不摆放落地牌匾,维持古城内车辆停放及通行秩序,有力维护古城形象、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古城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三、构建古城保护长效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坚持跟进监督,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跟踪回访”的办案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推动《兴城市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印发和实施,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夯实古城文化保护长远实效。
履职成效
一是建立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与兴城市工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旅广电局、古城办事处及辖区内春和社区、永宁社区、文旅促进中心、古城管委会、发展投资集团等多家单位召开圆桌会议,主要针对古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商讨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法。督促行政机关定期开展古城保护联合执法活动,针对古城保护中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动共同解决问题。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人大政协监督等方式,厘清行政机关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优势,专项推进古城保护深度。
二是加强古城保护工作宣传,形成全民参与古城保护合力。一座古城是一部厚重的历史,也是一部沧桑的画卷。唯有传承和保护,才能更真实地触摸兴城古城的历史;只有拥有了对古城深厚文化底蕴的准确认知,才能形成全民保护古城的自觉,使兴城古城获得更有效、更科学、更有远见的保护。
三是建立日常配合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过程中需要各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各部门在工作开展中遇到法律、法规适用方面问题的,检察机关从专业角度提供法律协助, 找准位置,各司其职,多方联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时指出,“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长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兴城古城作为中国十佳古城,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是长城保护的重要部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古城保护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凝聚了长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