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与绥中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签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协作构建动物防疫公益诉讼保护共同体 协同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合力构建覆盖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全方位筑牢“从养殖到餐桌”的安全防线。
《意见》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规定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磋商通报等保障机制。此次《意见》的签署,填补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监管空白,通过日常监管数据、案件线索移送、处理结果反馈的实时互通,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提高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度与时效性。
绥中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好《意见》规定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丢弃、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舒心,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与食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