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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未检】专“暑”普法 “未”你而来 | 法治护航暑期档③——社会保护篇

   2025-08-26

光影世界,承载梦想。影剧院是未成年人提升文化与艺术素养的重要场所,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针对市区内影剧院存在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影剧院全面整改,以“检察蓝”硬核守护未成年人优惠观影的“权益晴天”。

数据赋能,精准锁定影剧院“优惠漏洞”

市检察院未检干警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筛查出影剧院存在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线索,通过向相关部门调取影剧院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许可证、在网络售票平台上查询取证、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固定证据。经审查后发现市区内的五家影剧院均存在未完全按照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问题,同时优惠政策也未在线下售票处、网络平台等显著位置进行提示,未成年消费者的法定优惠沦为了“纸上福利”。

检察亮剑,让法律条文“落地生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市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影剧院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压实监管责任,规范影剧院经营行为,同时加强法治宣传,确保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磋商聚力,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市检察院积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次就法律适用、整改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未成年人观影权益专项保护行动。当未检干警再次走进影剧院售票处,一张张印有“未成年人购票优惠政策公告”的提示牌格外醒目,“1米3以下未成年人观影免票”“1米3以上未成年人观影可享受优惠”……一纸检察建议让这些曾被忽视的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权益,终于从“纸上条文”变为了“现实福利”。

一张小小的电影票,承载的是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深切关怀与法律赋予的权益保障。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携手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权益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