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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8-05-24


    5月14日上午,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县级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邢学军检察长指出,张军检察长的讲话内涵丰富、提振士气,既高屋建瓴又贴合实际,既强调了抽象原则又指导了具体业务,充满了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学习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其根本要求是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政法机关“四个基本属性”,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于如何学习贯彻好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邢学军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系统化学习,抓好“四个结合”。要把学习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要求相结合。二是树立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要准确把握宪法定位,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依法、妥善、有效地履行好监督职能,促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建立良性、积极的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把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并重,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推动执法办案和工作创新,力求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