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成长环境,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龙港区人民检察院于学生复课第一天对实验二小附近的小超市、文具店等商铺进行暗访排查。
未检干警对校园周边8家商铺暗访中发现,其中5家商铺部分商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详细的配料表,个别商铺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危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针对上述问题,龙港区人民检察院拟于近期向龙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下一步,葫芦岛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其他商品定期检查,并建立对学校周边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