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首次对市中级人民法院7名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4名员额检察官进行集中评议。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领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高志军列席了本次会议。市检察院接受评议的员额检察官中,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赵大维同志获得满意票38张,以100%满意率测评通过;其他3名员额检察官均高票通过。
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是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要求,而创立的创新监督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两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整体形象,促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葫芦岛新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前,市检察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通过组织撰写履职报告、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纳入履职评议范围的39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工作评议,并将评议情况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查阅评议材料后,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兼顾不同行政级别和年龄结构层次,抽选市检察院苏飞、姜东利、赵大维、华文强等4名员额检察官作为报告履职的评议对象,并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组成评议小组,采取政治表现测评、谈话了解情况、查阅案件卷宗、调取质效材料等方式,对该4名员额检察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评议前调研。
会上,监察司法委代表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说明。接受评议的7名员额法官、4名员额检察官从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个人廉政建设、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等四个方面依次作了履职情况汇报,并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听取报告后,评议组结合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意见、案件评查结果和评议调查情况发表了评议意见,与会的38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结合前期调研收集的书面材料和日常了解掌握情况,现场对评议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宣读了测评结果。市检察院4名员额检察官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作为评议对象的赵大维同志表示,通过本次履职评议活动受到启发和鼓舞,今后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以过硬的检察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和期待,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带队领导、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桂芝同志表示,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作为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将坚持效果导向,深化成果运用,以更高的站位、更新的理念、更实的作风,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检察铁军,切实扛起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责任,全力投入和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推进法治葫芦岛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