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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展望】立足案管职能 做好案件“管家”

   2025-02-13

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检察工作的端口,负责案件统一受理与流转、辩护人与代理人接待、外来文书登记、涉案财物监管等工作,是名副其实的案件“管家”。2024年度,案件管理中心受理流转案件1056件,接待律师317人次,接收赃证物690件,移送446件,在平凡琐碎的工作中高效履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职能。一直以来,案件管理中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外“窗口”作用,曾获评“葫芦岛市学雷锋示范点”、葫芦岛市首批“清风辽宁政务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

严把案件出入口

加强案件受理、分流和送案全过程审核,严把案件出入关口。切实对案件卷宗文书、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等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压实案卡填录责任,确保案件信息准确、完整,对发现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及时与送案单位、部门沟通对接,确保移送案件文书齐备、案卡准确、程序规范。制定《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规定》,明确案件受理范围、受案审查要点、审查后处理、送案审查要点等。依托检察应用系统,严格落实以自动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确保案件分配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以及时、便捷、高效为原则,规范开展律师接待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提出的“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真诚尊重、真心支持”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台《葫芦岛市检察机关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工作细则》,多措并举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全面推进“现场+互联网+异地”多途径阅卷模式,在办公区域设置律师阅卷场所和设备,并以检察应用系统为依托,向前来阅卷的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服务。此外,每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处理互联网阅卷信息,为律师阅卷提供高质效服务。

在律师接待工作中秉持“多走一步、多做一点、多说一句”的服务理念,让律师切实感受检察温度,以实际行动诠释为民初心。2024年7月,案件管理中心为解决一名北京律师阅卷的问题,在核实身份后,积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以邮寄的形式接收律师的“三证”,联同办案部门对电子卷宗进行双重审核后上传到12309中国检察网,远在北京的律师足不出户就实现了异地阅卷,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

做好涉案财物管理

加强源头把关,做好涉案财物出入库管理。涉案财物移送入库之前根据移送清单一一核对,查实无误后,涉案物品存放于专门的赃物库,涉案款项由计财部门汇入专门账户,并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台账,实行一案一登记、一物一登记,准确记录涉案财物的收、缴、管、退等情况,确保线上线下管理一致,做到“入库”有凭证,“出库”有手续。同时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自查,每月底统计当月移送案件,与赃物库中存放的涉案财物相比对,防止出现“应清未清”等涉案财物超期处置现象,切实保障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编制《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将日常涉及的案管业务按“检察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禁办事项清单和容缺事项办理清单”体例架构进行编写,对24项事项制作二维码,实现“需提供要件、办理路径、办理时限和温馨提示”四个要素“扫码即解决”,做到办事不走弯路,打通服务群众办事的“最后一公里”。

2025年,葫芦岛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将始终立足案件管理职能,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为工作导向,进一步完善案件受理流转、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管理等机制建设,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葫芦岛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案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