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洋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对一起故意杀人案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继军担任审判长。

该案是今年我地区发生的一起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由检察长带头办案。刘洋检察长坚持亲历性原则,全程参与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办案组成员共同研判证据细节,梳理案件脉络,把握关键事实,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基础。

庭审前,刘洋检察长带领办案组成员详细制定出庭预案,认真研判诉讼风险,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刘洋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系统完整地出示在案证据,逻辑严密地应对辩护观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刘洋检察长结合案件的独特背景、犯罪行为给双方家庭以及社会公众造成的巨大危害,开展了掷地有声的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领导干部既是引领者,也是“第一责任人”。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引领全市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