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主持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治原宣读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魏铁夫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同志是葫芦岛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干警,也是连山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驻村干部。
2018年6月,魏铁夫同志受组织选派到连山区山神庙子乡龙王山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三年来,他风雨无阻舍小家,扎根基层抓经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一是夯实农村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落实党的各项制度机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重塑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组织力战斗力得到“双提升”。二是着力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先后协调资金50余万元,用于发展光伏扶贫项目、“红谷”扶贫种植园、帮助贫困户发展到户养殖等项目,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同步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筹集资金,铺设水泥路面2公里、修漫水桥3公里,安装节能路灯4盏,建设文化广场800平方米,安装价值3万元的新型健身器材,夯实了农村文化生活基础。四是全力维护龙王山村整体稳定。疫情期间,自费0.3万元购置防护用品,带队胜利完成疫情防控任务。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矛盾纠纷19起,确保龙王山村和谐安宁,风清气正。经过三年的努力,村子干净了、百姓富裕了,龙王山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由“省级软弱涣散村”到“省级文明村”“孝道文化示范村”的蜕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