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按照上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宣讲会,旨在扎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落实落细“三个规定”相关要求,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军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宣讲。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绍忠主持,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等九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签订党政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会上,王军检察长从什么是“三个规定”、为什么要执行“三个规定”、如何贯彻“三个规定”三个方面,系统解读了“三个规定”主要内容、工作要求、适用范围、典型案例,划出了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
王军检察长强调,要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做到“干预过问必登记,说情打探必拒绝,了解指导必留痕,违规违纪必追责”。要重点落实好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促进“逢问必录”成为常态。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防止“外部干预”和“内部过问”,向全社会传递“逢问必录”的信号,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监督,更好地保障“三个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有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宣讲后,与会单位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动同事、家人和朋友践行“三个规定”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