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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千里迢迢送司法温情

   2021-09-10

“非常感谢你们,孩子的散居孤儿认定已经完成了,他今后的生活也有保障了,同时请将我们的谢意转达给讷河市民政局的同志们。”

近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绥中县范家乡村民张某专程致电。张某对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帮助其外甥李某申请司法救助金,以及在李某申请纳入无人抚养保障范围中给予的帮助表达了感谢。

 

张某的外甥李某,今年7岁,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是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在其出生后不久,父亲因为意外死亡。后李某的母亲带其到辽宁省绥中县前卫镇,靠打工维持生计。2016年7月2日,其母在绥中县前卫镇的一家饭店内被人杀害。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葫芦岛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了解到:时年不满两岁的孤儿李某在母亲被杀害后,随舅舅张某生活。张某和妻子都是普通农民,育有两个子女,家境较为贫寒。李某的到来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张某的大女儿被迫辍学外出打工。

市检察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国家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派员到张某家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张某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的法定监护人是住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的奶奶杨某。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杨某代李某提出救助申请,可杨某已经八十多岁,行动不便,无法履行法定代理权。为此,办案人员采取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几经周折才联系到了杨某,并通过视频连线听取杨某的意见,最后杨某同意由张某代为办理李某申请司法救助相关事宜,并邮寄了授权委托书。所有材料齐全后,市检察院快速办理,在2020年12月末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李某的手上,还为其送去了精心准备的图书、书包等新年礼物,让这个苦命的孩子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和社会的关爱。

同时,市检察院考虑到司法救助金虽然能够帮助李某解决燃眉之急,但他未来学习、生活费用的缺口仍然很大。为了解决李某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办案人员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社会救助。但由于李某的户口在黑龙江省讷河市,按照当前政策,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无法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葫芦岛市检察院开启“云通道”,采取上下联动、跨省协作,联合开展社会救助,安排绥中县检察院帮助李某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通过网络通道、邮寄等方式传送给黑龙江省讷河市民政局,主动协调黑龙江省讷河市民政局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李某的申请。

 

2021年8月底,经过两地三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仅用不足10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全部办理手续。至此,一场跨越千里的“云互动”,让群众的“揪心事”变成了“暖心事”。

        今年以来,葫芦岛市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注重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实际困难。通过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救助7件,向10名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用实际行动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用更富温度的检察履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