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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

   2022-03-25

  葫芦岛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部署和省院工作要求,积极与市公安局联系会商。3月17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葫芦岛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挂牌。截至目前,全市已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7个,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标志着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督配合、密切协作进入新阶段。

  一、聚焦强化认识,打造依法监督的平台

  共同贯彻落实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新时代司法监督理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充分发挥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健全完善多层次沟通、分级分类处置、信息共享通报等机制,共同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聚焦同步提升,打造协作配合的平台

  把握“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位、履职不越位”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督和巡查监督、全面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刑事案件的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侦查监督,着力提高“两项监督”工作水平。与公安机关在充分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提供保障,努力实现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规范执法能力“双提升”。

  三、聚焦繁简分流,打造提质增效的平台

  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制约,同步实现诉前羁押率和“案-件比”有效降低等目标,努力打造检察监督的“烽火台”。着眼构建“指控犯罪共同体”,减少认识分歧、统一尺度标准、规范司法行为,画出最大“同心圆”,努力破解侦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化共识、凝聚合力中促进司法公正。做好类案、多发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研判总结工作,以高质量履职,为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检察机关逐步开展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成效初显。

  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既是良法善治精神的“传承”,也是新型检警关系的“革新”。全市检警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同心同行、同向发力,共同构建良性互动检警“大控方”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葫芦岛、法治葫芦岛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