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对辖区内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工作。9月5日,市检察院启动对建昌县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巡回检察组一行9人已正式进驻建昌县看守所,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为确保巡回检察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市检察院于9月3日组织了巡前业务培训,巡回检察组成员集体学习了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手册(试行)》,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签署了《巡回检察纪律承诺书》。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市检察院专门邀请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专家和具有财务管理专长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巡回检察,为看守所完善监管、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提出专业化意见。
9月5日上午,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议在建昌县看守所召开,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成员、特邀专家、人民监督员、建昌县看守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室干警参加会议。会上,巡回检察组组长李敬国介绍了此次巡回检察的工作任务、日程安排、方式方法、组成人员等情况,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衔接协调。
本次巡回检察将持续一周时间,巡回检察组将通过查阅工作台账、调取卷宗档案、回看监控录像、实地走访监区、发放调查问卷、与看守所民警和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对建昌县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体检”。期间,巡回检察组还将对建昌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工作及日常履职情况同步进行检查。
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是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2022年是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的第一年,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检察机关能否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可以克服单一派驻检察的弊端和不足,是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制度改革,丰富和完善检察工作理念、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一项重大创新,对促进监管场所规范管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