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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淬能砺公诉 以议提质守公正——省检察院辽西片区指导组赴葫芦岛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2026-04-13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部署要求,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履职目标,4月8日至10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西片区指导组先后赴葫芦岛市绥中县、连山区、龙港区三地检察院,对危险作业、电信诈骗、受贿三起刑事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指导组全程观摩庭审、精准复盘点评,以实战练兵促能力提升,以专业指导补短板弱项,推动全市刑事检察出庭公诉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庭审是指控犯罪的主战场,更是检验公诉人综合素能的试金石。本阶段评议选取案件类型多元、争议焦点突出,全面检验公诉人庭前准备、庭审指控、法庭辩论等核心能力,为全市公诉队伍提供了又一次的高质量实战历练。

严打危险作业 守护海上安全

绥中县检察院公诉的于某会、于某成危险作业案,直击海上安全生产监管难点。二被告人明知养殖船不具备出海作业条件,为牟利擅自出海,并拆卸北斗船载终端规避监管,经多次召回仍拒不返港,最终船舶遇险,无动力漂泊海上8个小时,7名船员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自首认定、主从犯区分等关键争议焦点,依法严谨开展讯问质证,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有力驳斥辩护观点。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以案释法,深刻阐明漠视安全生产红线的严重危害,警示生产经营主体严守法律底线、筑牢安全意识,实现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的有机融合。

精准指控诈骗 守护群众钱袋

连山区检察院公诉的电信诈骗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犯罪。被告人颜某辩称“受上线指使取款、主观不明知诈骗”,试图逃避法律制裁。面对庭审抗辩,公诉人依托扎实庭前预案与完整证据体系,运用多媒体示证直观呈现证据链条,通过分层递进讯问、严密逻辑论证,有力驳斥不实辩解,清晰还原被告人参与诈骗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法庭教育兼顾惩治犯罪与预防宣传,拆解电信诈骗作案套路,引导群众增强识诈反诈能力,将庭审现场变为全民普法的前沿阵地。

依法惩腐肃贪 捍卫廉洁底线

龙港区检察院公诉的李某受贿案,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廉洁底线的坚定立场。庭审中,公诉人规范高效推进庭审流程,采用“概括列举+重点示证”模式,分类梳理13起受贿事实,举证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针对自首认定、缓刑适用等辩护意见,结合在案证据与法律适用逐层回应、驳斥有力;精准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涵,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全程仅用75分钟完成庭审,实现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的有机统一。

庭审结束后,指导组立即召开专题评议会,坚持“一案一评、复盘剖析、精准把脉”,对出庭公诉全流程进行全方位点评指导,既肯定成效、提炼经验,也直指短板、明确方向。

指导组对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庭前准备扎实充分,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制定精细化出庭预案,对争议焦点预判精准;二是庭审指控规范有力,讯问策略科学、举证逻辑清晰,能够紧扣案件核心事实精准指控犯罪;三是科技赋能成效明显,普遍运用多媒体示证提升庭审质效与说服力;四是法庭教育精准到位,兼顾法理情统一,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融合;五是庭审驾驭能力稳步提升,应对庭审变化沉着冷静,释法说理充分透彻。

同时,指导组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指出当前出庭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部分法律文书要素不够全面、表述不够严谨;讯问环节对专业领域研判不够深入,重点不够突出,逻辑衔接不够紧凑;证据展示存在不均衡现象,主观故意等关键事实论证需进一步强化;答辩环节控场能力有待优化,庭审应变、答辩精准度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组结合办案实际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一要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兼顾简洁性与完整性,突出核心要素;二要优化讯问策略,熟悉专业领域知识,聚焦关键事实精准发问;三要完善证据体系,兼顾客观证据与主观证据,强化证据链条闭合性;四要提升庭审答辩能力,加强法律专业解读与通俗化表达,增强指控说服力;五要强化综合素能培养,提升临场应变与庭审驾驭水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延伸办案治理效能。

法庭是检察履职的“主战场”,评议是能力提升的“助推器”。此次省检察院辽西片区指导组赴葫听庭评议,既是对葫芦岛刑事检察工作的全面“深度体检”,也是一次精准务实的“实战教学”,为全市公诉队伍提质增效指明方向、注入动力。下一步,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全面吸收转化指导组的点评意见,坚持以评促改、以议促优、以练促战,把听庭评议作为提升公诉能力、夯实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聚焦出庭公诉核心技能精钻细研,以过硬履职能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的检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