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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海产品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

   2026-06-04

6月3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海产品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项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海产品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防范化解生态安全和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更是检察机关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坚持把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海产品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力度,从严从快办理案件、强化法律监督、深化综合治理,坚决守住海洋生态安全和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全力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依法从严打击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刑事检察部门要坚持全链条从严打击,紧盯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深挖捕捞、收购、运输、销售等完整犯罪链条,提前介入侦查、优先快捕快诉,严防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二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生态修复治理。公益诉讼部门要主动作为,立足生态修复职能,统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对违法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做到应立尽立、应诉尽诉,推动增殖放流、海域修复落地见效。三是深化行刑衔接,凝聚协同治理合力。要联动海警、渔业、市监、法院搭建刑事追责、民事赔偿、行政监管、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体系,补齐行业监管短板,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标准统一、专项行动步调一致。四是坚持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要深挖非法捕捞海产品典型案例示范价值,聚焦办案难点,提炼裁判规则,以个案震慑行业从业者,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片的治理实效。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宝泉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权出席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